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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2014年会计初级职称培训
“会计专业技术资格”又称会计职称,为统一考试项目。分为初、中两个级别。具备会计专业资格,既是广大财会人员的期盼也是财会人员自我提升的基本前提,参加系统的考前培训,通过经验丰富的辅导,我们将帮助你顺利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考试时间:一般在每年5月的第3个周末报考时间:一般在每年的11月
培训及考试科目:初级:《初级会计实务》《经济法基础》 中级:《中级会计实务》《财务管理》《经济法》
基本条件:
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。
认真执行《会计法》和统一的会计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。
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。
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(会计证)。
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,除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,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。
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,除具备本通知所列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。
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。
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。
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。
取得博士学位。
对通过统一的考试,取得经济、统计、审计专业技术中、初级资格人员,并具备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条件的,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(学位)的,其取得学历(学位)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。
经有关部门同意,对于港澳居民,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 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时,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,提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;会计从业资格证书;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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